噪声渗透到人们生产和生活的各个领域,而且能直接感觉到它的干扰。
为贯彻《*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防治工业企业噪声污染,改善声环境质量,制定《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
本标准是对GB 12348-90《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和GB 12349-90《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测量方法》的**次修订。与原标准相比主要修订内容如下:
--将《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90)和《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测量方法》(GB12349-90)合并为一个标准,名称改为《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修改了标准的适用范围、背景值修正表;
--补充了0 类区噪声限值、测量条件、测点位置、测点布设和测量记录;
--增加了部分术语和定义、室内噪声限值、背景噪声测量、测量结果和测量结果评价的内容。
本标准于1990 年**发布,本次为**次修订。
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代替《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90)和《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测量方法》(GB12349-90)。
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组织制订。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天津市环境监测中心、福建省环境监测中心站。
本标准环境保护部2008 年7 月17 日批准。
本标准自2008 年10 月1 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解释。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噪声污染性往往是受到抱怨和控告较多的环境污染。
噪声的常用监测指标包括:噪声的强度,即声场中的声压;噪声的特征,即声压的各种频率组成成分。
噪声测量仪器主要有:声级计、频率分析仪、实时分析仪、声强分析仪、噪声级分析仪、噪声剂量计、自动记录仪、磁带记录仪。
声级计是在噪声测量中较基本和较常用的一种声学仪器,它不仅具有不随频率变化的平直频率响应,可用来测量客观量的声压级,而且还有模拟人耳频响特性的A、B和C(有的还有D)计权网络,可作为主观声级测量。它的"快""慢"挡装置可对涨落较快噪声作适当反应,以反映和观察噪声性质。
国际电工**(IEC)651规定,按测量的精度和稳定性声级计分为四型,0、1型为精密型,频率范围是20~12500Hz,供研究工作用;2型、3型属普通型,频率范围是31.5~8000Hz,适用于一般测量和普通调查。脉冲精密声级计除用于测量稳态声源功率外,主要用于测量机器撞击和枪炮发射的脉冲噪声。四种类型声级计的主要性能允差见下表。
在我国,有关标准规定,住宅区噪声,白天不能**过55分贝,夜间应低于45分贝。世界上一些城市颁布了对交通运输所产生噪声的限制。为了防止噪音,我国*声学家马大猷教授曾总结和研究了国内外现有各类噪音的危害和标准,提出了三条建议:
①为了保护人们的听力和身体健康,噪音的允许值在 75~90 分贝。
②**交谈和通讯联络,环境噪音的允许值在 45~60 分贝。
③对于睡眠时间建议在 35~50 分贝。
补充:
①30~40分贝是理想的安静环境。
②70分贝会影响谈话。
③长期生活在90分贝以上的环境中,听力会受到严重影响并产生神经衰弱、头疼、高血压等疾病。
④如果突然暴露在高达150分贝的噪声中,轻者鼓膜会破裂出血,双耳完全失去听力;重者则会引发心脏共振,导致死亡。
噪声监测注意事项.
(1)测量仪器。所有测量仪器均应符合相应标准,使用前必须校准。①测量噪声级时,使用精密和普通声级计,如需测量噪声频谱,需要声级计上佩带滤波器;②测量等效声级时,使用积分声级计;③测量脉冲噪声则使用脉冲声级计;④测量声强或分析噪声信号时使用声强计、实时分析仪等。
(2)测量条件。①测量中要考虑背景噪声的影响。当所测噪声高出背景噪声不足10dB时,应按规定修正测量结果;当所测噪声高出背景不足3dB时,测量结果不能作为任何依据,只能作为参考。②当环境天气风速大于四级时,应停止室外测量。③测量时要避免高温、高湿、强磁场、地面和墙面反射等因素的影响。
(3)读取法。①稳态噪声用慢挡读取指示值或等效声级。②周期性变化噪声用快挡读取较大值并读取随时间变化的噪声值,也可以测量等效声级。③脉冲噪声读取其峰值和脉冲保持值或测量等效声级。④无规则变化噪声应测量若干时间段内的等效声级及每个时间段内的较大值。
(4)测量位置(主要指测量传声器所在位置)。
①户外测量。当要求减小周围的反射影响时,则应尽可能在离任何反射物(除地面)至少3.5m外测量,离地面的高度大于1.2m以上,必要而有可能时置于高层建筑上,以扩大可监测的地域范围。但每次测量其位置、高度保持不变。使用监测车辆测量,传声器较好固定在车顶上。
②建筑物附近的户外测量。这些测量点应在暴露于所需测试的噪声环境中的建筑物外进行。若无其他规定,测量位置较好离外墙1~2m处,或全打开的窗户前面0.5m(包括高楼层)。
③建筑物内的测量。这些测量应在所需测试的噪声影响的环境中建筑物内进行。测量位置较好离墙面或其他反射面至少1m,离地面1.2~1.5m,离窗1.5m处。
(5)测量时间。
①时间段的划分。测量时间分为:昼间和夜间两部分。昼间还可以分为:白天、早和晚三部分。具体时间,可依地区和季节不同按当地习惯划定。一般采用短时间的取样方法来测量。白天选在工作时间范围内(如8:00~12:00和14:00~18:00);夜间选在睡眠时间范围内(如22:00~5:00)。
②测量日的选择。测量一般选择在周一至周五的正常工作日,如果周六、日以及不同季节环境噪声有显著差异,必要时可要求做相应的测量或长期连续测量。
详细测量方法参见《声学环境噪声的描述、测量与评价**部分:基本参量与评价方法》(GB/T3222.1-2006/ISO1996-1:2003)、《声学环境噪声的描述、测量与评价*二部分:环境噪声级测定》(GB/T3222.2-2009)、《工作场所物理因素测量*8部分:噪声》(GBZ/T189.8-2007)。
环境噪声监测技术桂芳规定了结构传播固定设备噪声监测测量计划制定、现场调查方法、监测点位设置、室内低频噪声测量方法、监测数据处理与评价、资料整编和监测质量保证等的技术要求。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是行业行政法规,即国家环境保护部公告2008年*44号。为贯彻《*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防治环境噪声污染,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人体健康,促进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现批准《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和《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两项标准为国家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并由国家环境保护部与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联合发布。《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是行业行政法规,是为防治环境噪声污染,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人体健康,促进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而制订的环境噪声排放标准,是由国家环境保护部与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联合发布的。